close

在幾種遺囑方式中,若要兼顧保密性與公信力,密封遺囑應該是不錯的選擇。

簡單的說,密封遺囑就是由遺囑人先將自己遺囑的內容寫好,再放入信封或盒子後將之密封的一種遺囑方式。

這種方式可以讓所有的繼承人屏息等待,不到最後一刻,誰都不知道最後結果。

當年雍正皇帝為防止皇子奪嫡,所以先將傳位遺詔寫好密封起來,就是一種類似密封遺囑的做法。

據《東華錄》記載,雍正某日召見大臣宣布:「今朕諸子尚幼,建儲一事,必須詳加審慎,此事雖不可舉行,然不得不預為之計。今朕特將此事親寫密封,藏於匣內,置之乾清宮正中世祖章皇帝御書正大光明匾額之後,乃宮中最高之處,以備不虞」,雍正死後,遺詔開封放榜結果,由皇子弘曆勝出,就是歷史上有名的乾隆皇帝,因此乾隆就成了清代以秘儲制度接位的第一位皇帝。

密封遺囑,其優點在於遺囑可以由自己寫,也可以請專業人士代寫,可任由遺囑人選擇,且因遺囑有封緘,並經公證人確認,因此公信力很強,這些是密封遺囑的優點。

不過密封遺囑因必須找2位見證人一起到公證人面前才能作成,因此會有一些麻煩及費用產生,是密封遺囑的缺點。

製作密封遺囑的方法與須注意事項如下:

1、先將遺囑內容完成,內容可由立遺囑人自寫,也可以由他人代筆或用打字列印都可以,完成後立遺囑人一定要記得親自在遺囑上簽名,不可用印章或指印代替,否則遺囑無效,至於立囑日期是否記載都可以,代筆人是否簽名也沒關係,都不會影響遺囑效力。

2、遺囑完成後,將之密封,方法上將遺囑裝進信封、木盒、鐵盒、珠寶盒都可以,但裝進後要用膠水、封條、封蠟等各種方式加以封緘,程度上一定要能達到阻絕窺視的效果,封緘後還要確認是否黏貼牢固,以免產生被提前開封的爭議。

3、完成密封後,一定要記得還要在封逢處再簽一次名,而且不可用印章或指印代替(常見錯誤)。

4、找2位見證人,一起到公證人面前,陳述其內為自己之遺囑,至於遺囑內容則不必告訴公證人

5、如果遺囑是請他人代寫,一定要記得告訴公證人代寫人的姓名及住所,由公證人將之記載於封面上,否則日後筆跡對不上,將會產生爭議。

6、由公證人在封面上記明遺囑提出日期及相關陳述,最後由遺囑人、見證人、公證人再一起在封面上簽名。

完成上述程序,就是一份合法有效的密封遺囑了。

參考法條

民法

第 1192 條

密封遺囑,應於遺囑上簽名後,將其密封,於封縫處簽名,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,向公證人提出,陳述其為自己之遺囑,如非本人自寫,並陳述繕寫人之姓名、住所,由公證人於封面記明該遺囑提出之年、月、日及遺囑人所為之陳述,與遺囑人及見證人同行簽名。

前條第二項之規定,於前項情形準用之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韋德律師 的頭像
    韋德律師

    劉律師的遺產法教室

    韋德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